2026 年 3 月 15 日

香港零售商因非法药品遭突击搜查

654 非法处方药和药品
阅读时间: 2 分钟

香港 警方和卫生部官员突击搜查了 零售 星期一,一名男子在长洲一家药店被发现涉嫌非法售卖及持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卫生署表示,在例行市场监察中,发现该店铺出售怀疑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

此次行动中,警方查获了多种贴有日文标签的产品,包括止痛药、感冒药、流感药以及药膏。这些产品分别标有布洛芬、二氢可待因、氟轻松和新霉素的成分。

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表示,这些产品并非注册药剂制品,且所有产品标签上均未找到香港注册编号。初步调查显示,这些产品源自香港境外。

一名五十七岁男子被警方拘捕,并被控涉嫌售卖及持有第一部毒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抗生素。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可能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威胁,因为这些制品的安全、功效和品质均未得到保证。布洛芬、二氢可待因和氟轻松均属于第一部毒药。不当使用氟轻松等类固醇可能引起严重的副作用,例如库欣综合征,症状包括圆脸和肌肉萎缩;而未经医生监督不当使用布洛芬等止痛药可能导致胃肠道出血;含有二氢可待因的产品则可能引起恶心和呕吐。

卫生署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解释道:“新霉素是一种抗生素,不当使用抗生素可能导致抗生素耐药性。市民不应在未咨询医护人员的情况下自行用药。”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必须向香港药剂管理局注册,方可在本港合法销售。第I部毒药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销售。

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00,000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37万元及监禁两年。根据《抗生素条例》(第30,000章),非法售卖或管有抗生素亦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XNUMX万元及监禁一年。

卫生署再次警告公众,不要购买或使用成分不明或可疑或来源不明的产品。

发言人说:“已购买并使用上述产品的市民应咨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送交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56号胡忠大厦213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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